参展须知
参展单位收到招展函后,请详细填写《参展申请表》,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,组委会收到申请表后向展商发送“参展确认书”,须按照“参展确认书”的要求,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,从而确定参展资格。再规定期限内未付清相关款项,组委会保留另行分配该展会的权利。
展商所租展台不得转租给其他公司,否则组委会有权收回展台。严禁假冒、伪劣、侵权产品参展。参展商的展品如与展会要求不符,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展资格的权利。
展位、广告等由组委会统一安排。分配顺序原则是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分配”,协办及赞助单位可优先安排。为确保会场整体效果,主办方保留最终调整展会的权利。
展商汇出各项费用后,请即日将银行汇单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,以便核查。发票到展会现场统-开具或根据其要求寄给其公司。若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战争、自然灾害、疫情、行政命令等)导致展会停办,双方不再履行展会合同,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,组委会退回参展商已交费用。
组委会与会期间前将《参展确认书》《参展手册》(有关日程安排、展品运输、酒店接待、展台设计搭建、物品租用与服务以及签证申请等信息)寄送至各参展商。